伴隨生豬價格的高位運行,一種“養豬場是環境污染大戶”的老調子又開始在網絡上流傳起來。應當說,拿老眼光看“豬”,拿老標尺衡量“豬”,不僅不明智,而且不科學。不能把養豬場視為生態環境的洪水猛獸,要實事求是破解難題,統籌生豬生產和環境保護,在生產發展的同時解決可能的養殖污染問題。
2.3億公斤肉、8000萬公斤禽蛋、1億公斤牛奶,這是我國每天消耗的肉蛋奶數量,今天的年輕人很難想象40年前靠票證才能買到肉的日子。然而,肉蛋奶都不是憑空而來的,要靠發展養殖業來實現?,F代畜牧業的功能是既保供給又保生態。因此,既要倡導生豬養殖綠色發展、生態優先,又要警惕一些地區妖魔化養豬業的傾向,“只想吃肉不想養豬”,打著環保的旗號搞“去畜化”。
以前農民既種地又養豬,養豬肥田、種養循環,環保壓力較小。隨著養殖專業化和規模擴大,種植、養殖主體分離,環境壓力隨之而來。據測算,我國生豬糞便每年產生量超過6億噸,占畜牧業總量的1/3。實現畜禽養殖與環境容量相匹配已成為行業共識。2016年,《全國生豬生產發展規劃 (2016—2020年)》提出,統籌種養加協調發展,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,促進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。
2015年以來,各地對環保工作日益重視,生豬養殖面臨前所未有的限養禁養措施。僅兩年間,全國生豬因限養禁養減少3600萬頭,約占存欄量的8%。由于養殖業不產生稅收,對吸納就業作用小,還會給地方增加疫病防控壓力,還占用土地,不少地方對養豬場沒有好臉色。一些發達地區存在“去畜化”傾向,“只想吃肉不想養豬”,有的甚至提出打造無豬縣、無豬鄉的目標?!霸谀膬吼B”成為行業發展的最大難題。
總體看,限養禁養是必要的,也是法律的要求。劃定限養禁養區,目的是保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、風景名勝區、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,優化畜禽養殖產業布局、保障生態環境安全。但,限養禁養也要依法進行,國家法律法規之外的其他規章和文件不得作為禁養區劃定依據。不久前,生態環境部、農業農村部下發通知,要求堅決取消超出法律法規的禁養規定。
近年來,國家大力發展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,2018年生豬養殖規模比重較2003年提高了38.5個百分點。同時,農業農村部門開展畜牧業綠色發展示范縣創建活動,整縣推進糞便綜合利用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,做大生豬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。業內普遍認為,在可養區,生豬養殖的污染總體已在法律規定范圍內。
“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”,畜禽糞污也是如此。一邊是畜禽養殖中的糞污排放污染環境,一邊是耕地有機質不斷流失、農村缺乏清潔能源。這一多一少之間,正是畜牧業綠色發展的“鑰匙”。2017年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文件,提出到2020年建立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制度,全國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%以上,大規模養殖場提前一年達到100%。
對生豬養殖來說,既要保供給又要保環境,也就是既要吃上豬肉,又要不聞臭味,找到這樣一個平衡點是可行的。要鼓勵通過資源環境補償、跨區合作養殖等方式,形成銷區補償產區的長效機制,讓老百姓有肉吃,讓養殖戶有錢掙。